中国军网 2022-12-31 12:12 发表于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预备役军衔第三章 选拔补充第四章 教育训练和晋升任用第五章 日常管理第六章 征召第七章 待遇保障第八章 退出预备役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健全预备役人员制度,规范预备役人员管理,维护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保障预备役人员有效履行职责使命,加强国防力量建设,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法。
——军委国防动员部主要负责同志就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答记者问。8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九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条 兵役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坚持与国防和军队建设相适应,遵循服从国防需要、聚焦备战打仗、彰显服役光荣、体现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原则。
“国无防不立,民无防不安。”国防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安全意识,掌握国防安全知识,开展国防教育的重要性就在于此。9月是“全民国防教育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依法开展国防教育 提升全民国防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