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指出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辖区限购2套住房,宁夏以外户籍个人在银川市辖区限购1套住房,市辖区内新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满3年后方可转让;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二套房首付比例由不低于40%提高至不低于50%。
来源:宁夏日报5月18日记者采访获悉银川市6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因城施策鼓励银川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同时2021年出台的《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加强版“银八条”)随即废止《实施意见》
中新网银川10月12日电 (记者 李佩珊)记者12日从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
10月12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各城市政府调控
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区分行发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优化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结合我区房地产市
银川市风光 银川市人民政府官网 资料图10月2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0月2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自治区财政厅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暂行)》,从严格控制增量、持续优化存量、提高供应质量等六个方面,制定出台20条具体措施,促进自治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据“银川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15部门印发《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银川市将加大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将优化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来源:【宁夏日报】本报讯 (记者 王瑞)12月28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截至11月底,该中心已向6602位居民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5.31亿元。“今年以来,我们重点关注灵活就业人员群体,共向灵活就业人员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798万元。
10月24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措施》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3个主要方面,对我市促进房地产市
10月24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财政局银川市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简称《措施》)的通知《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李鲲鹏/文字 孙辉/制图10月28日,银川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召开,解读《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据了解,市委、市政府于10月24日发布《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10月24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银川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从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3个主要方面出台“止跌回稳”12条措施,推动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