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老师批评后诉学校侵权,学校是否应当担责?如何平衡学校实施教育惩戒权与维护学生权益之间的关系?近日,有媒体记者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涉学校纠纷典型案件。
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重申教育惩戒权,是再一次为教师正当履职撑腰。一直以来,教育惩戒都是教师的合法权益。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意见就严把教师“入口关”、提升中小学教师队伍学历水平、保障教师惩戒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意见》指出,要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蒋璟璟8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发布,其中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支持教师维护合法权益。
11月17日,因“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走红的老师,发视频称已经离职。所谓“小蜜蜂”是一种便携式扬声器。此前,这名老师给爱说话的学生戴上了“小蜜蜂”,他一旦说话,整个班都可以听见。之后,她拍了学生接受这种“技术监控”的视频,上传到了短视频平台上。
学生在校期间扎、咬同学,老师发现后对其批评并要求其道歉,因态度敷衍老师责令其再次向同学道歉。得知此事后,家长不干了,一纸诉状将学校告上法庭。那么,孩子犯错,学校到底可以实施哪些惩戒措施?在日常教学管理中,学校应当如何构筑起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孙唯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谢家湾教育集团党委书记、总校长刘希娅向网友分享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自己带来的建议时表示,在《教师法》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中增加“教育惩戒权”,明确惩戒的范围、程度和方法,赋予老师教育义务的同时,也保障教师的惩戒权。
因教育惩戒易与体罚、变相体罚相混淆,导致实践中许多教师不会、不敢、不愿行使惩戒权。2024年8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鼓励教师用好“戒尺”。
来源:【人民日报中央厨房-思聊工作室】睡前聊一会儿,梦中有世界。听众朋友,你好。相信每一个聊友在学生时代,都遇到过几个严厉的老师:课堂上,谁要敢睡觉、开小差,就免不了挨一顿呲儿;谁要是不交作业,可能就得站着上课。当年的严师,常常令求学的评论君“压力山大”。玉不琢,不成器。
来源:【江西日报-江西新闻客户端】作者:史洪举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提出要“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
2021年年初,教育部出台了建国以来第一个《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并于3月1日起实施。这是建国以来教育部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颁布关于教育惩戒的文件,文件对教育惩戒的意义、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教育部出台的这个规定,让教育惩戒有法可依,破解了教育惩戒无度的难题,等于给教师行使教育惩戒权送上了一把尚方宝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