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记者 黄一灵)8月11日,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达成共识。
e公司讯,8月11日,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达成共识。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北京8月12日电 (黄盛)据中国证监会消息,为进一步深化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互联互通机制”),丰富交易方式,提升交易便利度,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共同发展,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即
8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调整涉及大宗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全文如下: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及存托凭证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进行调整,并开通主板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受时段。
本报记者 邢萌8月11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达成共识。根据联合公告,北向投资者将可通过沪深股通参与沪深交易所大宗交易,南向投资者将可通过港股通参与港交所非自动对盘交易,大宗交易与非自动对盘交易将同步开通。
e公司讯,上交所发布关于开通特定时段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通知,决定自2020年10月19日起,开通股票以及基金、债券等品种大宗交易成交申报的盘中接收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接受大宗交易成交申报;
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时对大宗交易规则进行了重新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
新华社北京8月11日电(记者刘羽佳、姚均芳)11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称,双方就推动大宗交易(非自动对盘交易)纳入互联互通机制达成共识,即境外投资者通过沪股通、深股通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境内投资者通过港股通参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非自
根据上交所通知,今日起,上交所开通大宗交易特定类型的固定价格申报。根据安排,本次开通的固定价格申报类型指以收盘价格提交的固定价格申报。如当日竞价时段没有成交,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作为当天收盘价格。上交所于每个交易日的15时至15时30分,接受以收盘价提交的固定价格申报。
,一、将《交易规则》第3.7.10条中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存托凭证的大宗交易成交申报价格范围调整为:双方申报价格不得高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120%和最高价的孰低值,且不得低于该股票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的80%和最低价的孰高值。
1、什么是大宗交易?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具体来说,各个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对大宗交易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