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将有效解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将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管理经验在制度层面予以固化。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今年乃至‘十四五’时期,我国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守‘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生态环境风险‘底线’,突出新污染物治理和‘无废城市’建设两个抓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就《山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对此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提出二十二条修改意见,并已经通过快递邮寄送达的方式递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网讯(记者 胡晓蓉)3月1日,《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我省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体系,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图为发布会现场。 熊佳欣 摄中新网昆明3月1日电(熊佳欣)记者1日从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云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下称《条例》)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切实加强我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范环境风险,按照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门委员会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一般工业固废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从源头减量、申报登记、贮存监管、跨省转移、处置利用等多个环节提出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