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15年的牢狱生活过去了,法院却改判其无罪,将他当庭释放,事后还获得国家332万的赔偿。案件中的被害少女,名叫顾芸,15岁,山东省临沭二中分校的一名高一学生,2005年1月10日离家上学后,便再也没有踪影。
15年前,山东临沂二中发生一起恶性案件,该校一名女生被杀,尸体在学校男厕所被发现。此时,正在读高一的少年张志超被警方认定涉嫌强奸杀人罪,将其逮捕。2006年3月,山东临沂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志超强奸罪成立,判处其无期徒刑。
声 明 : 本 文 内 容 均 引 用 权 威 资 料 结 合 个 人 观 点 进 行 撰 写 , 文 末 已 标 注 文 献 来 源 及 截 图 , 请 知 悉 。刚进监狱时,他还是一名备战高考的学子,可出狱时已经而立之年了,最终获得了国家332万元的赔偿金。
大家好,本文由李蒙老师(张志超案平反的推动者)从他的视角来讲述一下张志超案背后的故事。文章很长,写了2万8000多字,提到很多人物。我本建议他精简一些,但他说每个曾给予本案帮助的名字都应该在这篇文章中出现。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张超(曾用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一案,1月26日,依法向赔偿请求人张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临沂中院充分听取了张超及其委托代理律师的意见,双方进行多次协商,就赔偿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临沂中院依法作出赔偿决定。
张志超与王广超相拥。资料图日前,山东临沂中院正式向张志超支付赔偿金332万元。作为张志超案的同案人,案发时,王广超因包庇罪被判缓刑。他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目前自己也已提交了国家赔偿的申请,但是比张志超晚了半个月,因此还没有收到赔偿金。“我的赔偿金是23.
最近张志超案重新走进大众视野,令人欣慰的是,现在的张志超已经回归正常生活5年了,会在个人账号评论区跟00后网友搞笑互动,没有一点代沟,仿佛还是当年那个少年。不敢想象如果没有当年的“错判”,他现在的人生际遇会有怎样的变化,那么阳光开朗的人,从少年到青年都被困在了黑墙之内。
山东临沭15年前被判杀人罪的张志超,可能明年会被无罪释放并获得200多万国家赔偿。但同时他也背负着嫌疑人的包袱。出狱后31周岁手握200多万,但工作、学习和爱情都得从头开始。那么,他今后的人生之路相比咱们普通人是更顺利还是更艰难?
10月19日,被羁押15年后重获自由的张志超在头条发文称,明天将到临沂中院领取332万元国家赔偿金。此前,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和精神抚慰金合计789万元。张志超称,“谁也不愿意用15年的青春来换这些赔偿,弥补不了15年失去的自由和痛苦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