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四川省水利厅_公示公告】按照《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涉河建设审批项目2024年度“双随机”检查工作的通知》(CSBH〔2024〕725号)要求,2024年6-11月,水利厅联合有关市(州)、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对2023年水利厅许可的洪雅县止戈镇止火街社区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12月4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经会议审议后出台。《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内含规划与建设、管护与利用、保障与监督方面等内容。
7月19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水利厅、省河湖保护和监管事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介绍我省首部河湖长制专项法规——《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和我省首部水资源专项法规——《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的基本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第一条 为了加强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主动融入和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促进绿色发展,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邵明亮8月17日,川观新闻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按照《四川省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行动方案(2023—2025年)》要求,近日,四川省水利厅设立了河湖安全保护综合执法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
9月29日上午举行的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成都市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泸州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广元市剑门蜀道保护条例》《内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宜宾市农村生活环境保护管理条例》《邓小平故里历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达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雅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资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
今年是四川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周年,3月起,《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正式实施。新实施的《条例》有哪些可圈可点的“亮点”,接下来,我省河湖长制如何继续深入推进,带着问题,四川观察记者采访了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河湖保护与监管事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刘锐。
据自然资源部官网24日消息,2021年下半年,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了5起土地违法案件,向相关省自然资源厅下达挂牌督办通知书,并通过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中国自然资源报》向社会公开,督促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深刻认识严格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严格执法、严查案件、严肃追责,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
四川被称为“千河之省”,享誉“天府之国”的名号。然而,四川因水而兴,也因水而困,水资源总量丰富的同时,仍存在时空分布不均的问题。立足长江、黄河上游的关键战略地位,四川承担着建设上游生态屏障的重任。加强水资源的配置管理工作、完善刚性约束指标体系以实现集约节约利用和保护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