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优惠政策是国家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在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以来,国家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延续、优化、完善了一大批税费优惠政策,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20〕16号各市财政局、省黄三角农高区财政金融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各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税务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
“您好,贵公司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相关政策,从认定的2022年度起可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优惠政策,请您及时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退税。”近日,山东针巧经编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贺东梅接到来自国家税务总局高青县税务局的电话。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现就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对物流企业自有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
减轻企业负担是宏观政策支持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回应企业诉求,提振经营主体信心,促进经济回升向好,今年上海将实施五方面21项举措,包括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用能成本、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包容审慎监管等方面。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近期,财务小王注意到,根据《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有关事项的公告》(沪财发〔2022〕2号)规定,在本市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按本公告规定申请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具体如何申请,财务小王找到申税小微进行咨询。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2.0)》,梳理收录2023年以来国家延续、优化、完善的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50项税费优惠政策,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政策,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龙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一系列公告,明确多项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税费政策,将税收优惠政策延续优化至2027年底,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房屋土地被政府应急征用或主动为租户减免房地产租金的企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国家发改委2月18日消息,国家发改委等14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提出,鼓励各地可根据条例授权和本地实际,2022年对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给予减免。
税费减免力度加大 政策有效期延长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接连发布多则公告,明确优化和延续多项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据了解,此次发布的优惠政策主要有税费减免力度加大、政策有效期延长两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