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厅,上海市社会保险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7月,我入职一家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答:《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答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劳动者生病或者非因工受伤,请病假企业可以不批准吗?员工长时间请病假企业可以解除合同吗?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法定的病休权利,该权利的行使无须用人单位批准,用人单位关于员工病假未获批准以旷工论处类的规章制度是无效的。
某单位职工王先生实际工作年限20年,在现单位已经工作了11年,2023年在医院被检出患结肠癌,现处于结肠癌晚期,需要长期病假到医院进行治疗。单位老板认为王先生不能为单位提供劳动,单位也不能长期养着他,试图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479号】: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
胶东在线消息问题编号为1238927的网友留言:连续工龄20年,最新病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回复:您好,山东省劳动厅《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的通知 鲁劳发67号: 一、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员工患病,医疗期有多少天?医疗期间工资该怎么算?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