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5月14日讯 (记者 张敏敏) 都说谈感情伤钱,情侣一旦分手,昔日的甜言蜜语变成了针锋相对,恋爱期间的财产该如何处理呢?近日,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法院归德法庭审理了一起恋爱分手之后的财产纠纷案件。
我和男朋友在一起一年多了,双方家长都商量我们俩结婚的事,我家里要求男朋友家买套房,彩礼给个吉利数,8.8888万,男方说没那么多钱,买房只够付首付,要贷款30年,结婚以后男朋友负责还房贷,但我男朋友家不愿意在房产证加上我名字,还和我说以后有钱买第二套房子再加我的名字,对于彩礼的事,男朋友家的态度是意思意思下就行了,他爸妈还开玩笑的说了一句,重庆那边都不要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