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山网天山网讯(记者于江艳报道)2月2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从2021年3月10日起,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该《办法》将食品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
为加强和规范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12月24日发布修订后的《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了《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钰)12月2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旨在强化食品销售安全风险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性、有效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经商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同意,我委修订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管理规定》。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制定发布《四川省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该办法将通过科学、合理的风险等级划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强化重点监管,更好保障食品安全,提高食品销售安全水平。具体的风险等级划分、评定及结果运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