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沈阳1月31日电 (记者 王景巍)近年来,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明显上升,涉外审判案件影响力日益加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1月31日,记者自辽宁高院获悉,该院发布关于调整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的通知,旨在依法保护中外
本报北京11月15日讯 记者张晨 为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便利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进一步下沉至中基层人民法院,提升涉外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提升海南自贸港国际司法竞争力,海南一中院制定了《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规定即使某一审涉外民商事纠纷与我国司法辖区无实际联系,但在不违反级别管辖的前提下,当事人亦可协议选择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进行管辖。
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是涉外编,包括:完善了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相关规定,扩大了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着力解决涉外案件法律文件“送达难”问题,等等。
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聚焦涉外条款,增设域外调查取证相关规定。8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杨合庆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将于8月28日至9月1日在京举行,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拟提请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