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土地经营权规模流转发展现代绿色农业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绝大多数农户同意而个别农户不同意流转,导致业主无法集中连片,不方便经营的情况。通过招商引资来的业主很可能要走人,基层干部最是恼火。该怎么办呢?以下四种方法供参考。一是思想工作要做细。
土地租赁起纷争法庭调解护民生近日,经棚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此案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公正,同时也为辖区类似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提供了良好的示范样本。
“在矛盾纠纷出现时,我们尽量通过诉前协调来化解,避免将纠纷升级为法律诉讼,这样既减轻了司法成本,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1月3日,新源县人民法院那拉提人民法庭与某村委通过“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涉多户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土地流转是指农民将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给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土地流转给大型农业公司或者种植大户是近些年的趋势,全国的土地流转率已经接近30%,江苏安徽的土地流转率均超过的50%,部分发达地区的土地流转率超过了90%。
“在矛盾纠纷出现时,我们尽量通过诉前协调来化解,避免将纠纷升级为法律诉讼,这样既减轻了司法成本,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 12月24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夏集法庭与某村委通过“联动调解”,成功化解了涉多户村民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
村民范某与某村委会签订协议,租下了168亩土地,每年租金约20万元。然而数年之后,范某逐渐开始不缴纳租金,甚至变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为了保障村民们的权益,江苏如皋法院将1.6万棵苗木司法拍卖,流拍后也将这些苗木以物抵债给村委会,优先用于清偿土地租金。
2018年3月,会昌某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西江镇A村委会签订《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合同》,约定A村委会采用转租的方式将其流转到的360亩土地流转给该公司经营,用于稻虾共作生产,该公司则按照每亩500斤谷子的价格向A村委会支付租金,流转期限为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