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1月23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今晚团建,所有人必须参加。”看到这个信息的时候,是不是很熟悉?然而,如果有人在团建中受伤,是否算工伤呢?近期,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团建受伤申请工伤的二审案件,撤销一审判决,责令当地人社局限期重新作出决定。
10月24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程序员健身房猝死后工伤认定纠纷案的判决结果,因公司规定职工在公司指定健身地点进行健身的时间属于工作时间、指定健身房是其公司场地延伸,故程序员猝死时系在与工作地点相关的合理区域内、属于在工作岗位状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员工小林晚上8点下班,骑着自己心爱的电动车,晚风拂来,吹走了一身的疲劳,心想回家又能见到可爱的女儿了,甚是开心,嘴里哼着小曲,向家里驶去。 突然“嘭”的一声,伴随着女人的尖叫,小林摔倒了,连人带车掉进了路边的排水沟里。
近日,河北邯郸的杨女士称,2021年8月29日在健身房上私教课时,教练做拉伸运动时不顾自己多次提醒拍打劝阻,将左股骨干压骨折,目前关于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准备起诉至法院。近年来,因健身时受伤等引起的侵权纠纷比较多,在健身房上受伤谁担责?
我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对其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具有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很多人选择去健身房锻炼身体。在健身房受伤事件也时有发生。那么在健身房受伤,经营者是否有责任?2019年9月3日晚,小郭在该健身公司所属健身房进行健身活动时,身体突发左肢无力、上抬力弱,持物不稳、行走不稳,伴言语含糊,吐字不清等情形,健身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后,拨打120急救电话,将小郭送至附近医院救治,次日转入福建省立医院急诊治疗,急诊以“脑出血”收治入院,入院记录中载明“既往史:发现‘高血压病’3年,未规律监测血压,未予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