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施行!江西出台住建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关于印发《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2021年版)》的通知 10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客户端黑龙江频道2月10日电(记者朱悦)记者从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保障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近日,黑龙江省住建
各市州住建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为持续规范全省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促进行政处罚公平、公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我厅制定了《甘肃省住建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及其《适用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向县相关部门传达,并遵照执行。
根据《毕节市司法局关于对2023年第四季度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初步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的函》要求,我单位对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和毕节市地方性法规涉住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表(试行)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
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综合行政执法行为,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正确行使,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
各区县、西咸新区、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印发实施《西安市住房建设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不予处罚清单
各市住建局,兰州市城管委、嘉峪关市城管执法局,兰州新区城建交通局,甘肃矿区住建局,厅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有关部署要求,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行业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计划,现就开展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