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内容:你好,《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明确适用于医疗等活动中的医疗废物产生者,2.1.8条款明确应按GB15562.2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明确,医疗废物的识别标志设置按照 HJ 421 中的规定执行。
一、危险废物标识01 危废贮存、利用、处置设施的样式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标志可采用横版或竖版的形式,参考样式如下:贮存设施标志利用设施标志处置设施标志02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设置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于标志杆或支架等
9月6日,清远市召开2023年第十八场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本场新闻发布会主题为“清远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和核辐射安全管理”。会上透露,截至2023年7月底,累计产生转移工业危险废物约7.9万吨;1-8月份,对104家企业开展辐射安全隐患现场排查;全市辐射安全总体形势安全稳定。
“上海环境”公众号执法专栏——“E图E事”栏目中,通过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本市生态环境执法(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Enforcement)系统开展党建引领、执法工作、队伍建设、执法大练兵等工作的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中新网8月15日电 据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官方微信消息,近日,北京市曝光3起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分别涉及危险废物、有限空间、特种作业和外租外包等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