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市政府出台关于调整住宅房屋征收过渡期限及临时安置费标准的意见。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意见施行之前已发布房屋拆迁通告、房屋征收公告、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征收土地预公告的项目,仍按原有规定执行。对被征收住宅房屋实行期房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得超过3年。
乐居买房讯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厦门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征收住宅房屋货币补偿奖励实施办法。征收集体土地上具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选择实行货币补偿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再按产权调换标准房屋市场评估价计算给予不高于10%按期签约奖励和10%按期搬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