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未在发包人与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书》《工程竣工结算书》《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上签字盖章,原审法院依据发包人与承包人签字盖章的《工程竣工结算书》《工程结算审定签署表》,认定双方已达成案涉工程价款的结算协议,缺乏充分证据证明,而上述事实为本案的基本事实,原审未予查清。
实际施工人主张以承包人加盖公章的《工程结算书》作为其与承包人结算依据的,应予以支持案情简介:2007年12月18日,云南十建公司与保山伟业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云南十建公司承建案涉工程,合同签订后云南十建公司与胡洪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协议》,将工程交由胡洪组织施工。
一、工程项目审计是什么? 工程项目审计是国家审计部门审计局或者其他机构,在竣工结算(工程审核)完成后,对该项目进行审计。对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各阶段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的监督、评价和建议。 二、工程审计内容包含哪些?
建筑行业作为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进行工程结算时,由于劳务管理制度不完善,经多次转、分包等原因,施工结算单可能仅有项目经理签字而无公司盖章,劳务者往往因此与用工方产生劳务费结算等纠纷。今天,茉小法通过一起真实案例,帮助大家了解劳务费结算的相关问题。
案情简介:2013年4月,孟某以开发公司名义与中铁上海公司某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分包合同》,约定中铁上海公司将其承接的某工程中的道路工程、南支路线、源铁路线等分包给开发公司施工,合同落款处由孟某签名并加盖了开发公司的印章。
《工程进度款审核结果报告书》已明确,跟踪审计结果不能作为工程结算依据,中建四公司在大茂公司提交的《工程结算书》《XX项目体建部分补报结算书》中加盖资料专用章只代表其收到了该资料,并不表示其认可结算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