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方位构建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体系,确立了“六大保护”,即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艳阳天。
近日,记者对话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法官助理张萌萌,从青岛中院少审庭办理的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来看,大多数的涉诉未成年人来自残缺或者问题家庭,未成年人犯罪、未成年人遭受侵害与家庭监护缺失密切相关,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迫在眉睫。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儿童保护、儿童福利工作,促进儿童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论述,积极宣传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安宁幸福,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深远意义和重大责任。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是中华民族的希望,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生力军。然而,目前未成年人保护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仍有所上升,家庭监护缺位仍比较突出,网络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巨大,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突出,校园安全、社会环境治理等仍然存在薄弱环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还需优化,未成年人保护依然任重道远。
为展现济南全市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工作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合力,6月3日上午,市检察院召开“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蔚对2023年以来济南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新修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实施超过半年了,里面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你知道是哪些吗?那么问题来了~下列哪些属于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①家庭保护;②学校保护;③社会保护;④网络保护;⑤政府保护;⑥司法保护;⑦警察保护。A.①②③④⑤⑥⑦B.①②③⑤⑥⑦C.①②③④⑤⑥D.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保护好未成年人是一项神圣的“朝阳事业”,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我们要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深度融合,做深做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抓前端、治未病”,将特殊、优先、双向、全面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政策理念落实到每一件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件中,有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少年有梦 法不可违 久久为功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本报北京5月31日电少年有梦,法不可违。“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教育部以“检教同行,共护成长”为主题,举办第45次检察开放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