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3月13日讯(通讯员 秦公轩 刘叙麟 记者 陈勇)近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白鹭洲派出所综窗接到一位女士的求助电话,对方称自己目前在海南省三亚市,在当地的派出所办理女儿的户口迁移时遇到了困难,希望女儿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能提供帮助。
2022年初,南平市建阳区夏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同村村民张某借款2.8万元,承诺一个月偿还,并向张某出具借条。借款期限届满后,张某多次催促夏某偿还剩余借款2.5万元未果,故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张某所持借条借款人落款处是“阿毛”,与夏某真实姓名不符。
全媒体记者魏海洋报道 近日,居民张女士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如何办理变更姓名事宜,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据市公安局介绍,根据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深化户政管理“放管服”改革 减少群众出具证明材料的通知》,群众申请变更姓名,符合姓名登记有关规定且不属于“正在服刑的、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他不宜变更”等五种情形的,不再让群众提交所在单位或学校证明。
【裁判摘要】离婚的父母一方擅自变更子女姓氏的,依法应予恢复。恢复的途径,依照目前的法律有三种:1、认为属于民事侵权,提起民事诉讼,例如本案。2、认为派出所的户籍行政管理行为侵犯了民事权益,提起行政诉讼。3、认为派出所的户籍行政管理行为侵犯了民事权益,提出申请,请求依法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