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毒品案件中侦查实验笔录的采信规则——《张某昌制造毒品案(入库编号:2023-06-1-356-029)》解读雷刚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刘学武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级法官涉毒品犯罪案件一般以涉案毒品数量作为定罪量刑的尺度,准确认定毒品的种类及数量,关乎能否准确
调查实验一般是指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在调查案件过程中,为了查明案情,在与案件发生相同或相似的条件下,采用现场模拟、过程重演、亲身经历等方法,证实在一定条件下违法犯罪行为能否发生、如何发生及相关危害后果的一种调查措施。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间,何某明知某类树皮含有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成分,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网络购买该类树皮,磨成粉末后按特定方法熬制成水溶液“死藤水”,先后三次贩卖给他人吸食,非法获利人民币1800元。
上周二下午,我在某市公安局某区分局搞了一场讲座--《刑事调查取证中应关注的问题》。从证据本身可能存在的问题来看,可以把证据分为非法证据、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瑕疵证据、不得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和虚假证据五种。
编者按 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和工作文书是办案的重要载体,为贯彻落实最高检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关于加强办案文书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案件质效、办案人员素能,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本刊开设“法律文书工作文书指南”专栏,摘要刊发优秀文书,对文书的写作予以指导或点评,敬请关注。如何撰写捕诉合一案件审查报告。
中新网3月25日电 据“平安越西”微信公众号消息,四川越西县公安局24日发布警情通报称,2023年8月14日上午9时38分,越西县公安局接电话报警,称“曲某被丈夫木某泼酒点燃后烧伤”。其后曲某多次发布视频称“自2009年以来长期遭受家暴,并被丈夫木某泼酒致烧伤”,引发舆论关注。
张某昌制造毒品案——制造毒品案件中侦查实验笔录的审查认定入库编号2023-06-1-356-029关键词刑事 制造毒品罪 侦查实验笔录 毒品数量认定基本案情2021年3月至8月,被告人张某昌通过网络获知制造γ-羟丁酸的方法后,通过网络购买制毒工具烧杯、玻璃瓶等及制毒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