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2月23日讯(记者耿珊珊 通讯员艾秋禾)还没离婚就在外和人同居,还生了两个孩子,这个男子终为自己的行为买单。2月23日,记者获悉,武汉市蔡甸区法院认定该男子犯重婚罪,判刑6个月。2005年,蔡甸区的赵女士和李先生结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二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阿虎与阿珍系夫妻关系,于2008年10月28日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生育一子。后因二人产生矛盾,2021年10月,阿珍离家外出务工,在此期间与阿强相识、相恋,两人便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2022年9月1日,阿珍与阿强共同生育一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