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下列35家社会组织存在连续两年以上(含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10月21日讯 为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推动长期不活动、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有序退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日前,市委社会工作部、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印发《全市性社会组织适用简易注销程序工作指引(试行)》,制定17条具体办法,从制度层面破解社会组织
8月17日,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印发了《河南省“僵尸型” 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对全省社会组织进行一次深度检查,清除一批名存实亡的社会组织,整改一批内部混乱的社会组织,激活一批效能不高的社会组织,进一步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风险,促进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以及民政厅关于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现对以下13家社会组织予以撤销登记。
为加强和规范非法社会组织调查和处置工作,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民政部近日公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由街道或乡镇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红网时刻新闻2月21日讯(记者 陈彦兵) 一些“僵尸型”社会组织,长期不开展活动,也无法正常取得联系,长期占用了社会资源和行政管理成本。这类社会组织如何退出?近日,湖南省民政厅下发《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各类社会组织退出进行了规范。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社会组织退出机制的指导意见。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各全省性社会组织:为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形成社会组织登记“有进有出”工作局面,现就规范我省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退出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中新网10月27日电 民政部27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并将民政部起草的《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订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社会组织是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重要力量。2024年6月,民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引导社会组织助力拓展就业新空间、扩大就业资源对接、细化就业服务。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19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韩飏)民政部今天发布《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办法》共二十三条,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