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女士是罗庄区黄山镇木一村村民,2007年她把近三亩的基本农田转包给了村主任王玉明,承包期20年,签承包合同时,王玉明说用来搞农业种植,后来却建起了厂房,起初她没在意,直到去年上半年,村民开始议论她的承包地性质遭到了变更。她这才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赶紧向黄山镇国土所反映情况。
华讯网8月3日电 近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补足耕地数量与提升耕地质量相结合落实占补平衡的指导意见》,要求规范开展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将旱地改造为水田,以补充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相结合方式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具体到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的征地批复或者征地决定,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发布公告的方式对被征收人送达后,才能对被征收人发生法律效力,才能导致土地性质的改变,也才能引发安置补偿等一系列后续法律关系。
整理好的农用地。荣县融媒体中心供图机械平整土地。荣县融媒体中心供图旱地变水田外观显现。荣县融媒体中心供图“我从小在牛王庙村长大,第一次看到土地有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的旱地现在变成了水田、荒地变成了耕地,今年我家又可以多种些水稻了。
眼下正是水稻育苗的好时节。连日来,枣阳市琚湾镇“旱改水”项目的农户抢抓农时,开展布秧盘、撒种子、育秧苗,一派繁忙景象。在琚湾镇勾庄村一组李兴锋的农田里,一套水稻自动育秧流水线机声隆隆,几位村民在育秧机旁辛勤劳作,育秧机快速地吐出一盘盘秧盘。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的重大部署,严格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耕地占补平衡要求,近年来,韶关南雄市大力推进垦造水田工作,竭力破解占补平衡困局,既补充了优质耕地,又助推了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全力推动南雄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
经相关部门调查了解,该地块1981年“林业三定”时登记发放山林权证,2009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换发新林权证,二调、三调、林业一张图均为林地,仅在2022年土地年度变更时变更为旱地,变更时未告知承包人,承包人对土地性质变更毫不知情。
去年7月,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提出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