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连队,如果连长和指导员让你在班长和文书两个岗位上选择其一,你会如何选择?我当兵时,就遇到过这样的纠结问题。 1978年底,我在团轮训队“预提班长培训班”学习半年后,以优秀学员的身份回到了连队,直接被任命为炮五班班长。
在我退休之前,因工作之便抑或是个偶然的机会,我接触到了我的个人档案。因为当过几年兵的缘故,我特别留意看了一下,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我的入伍体检表、政审表和在连队服役期间,提任副班长和文书以及几次受连嘉奖的档案资料。据记载显示:副班长是由连长签字批准的,文书一职是由团参谋长批准的。
在部队中,有些岗位相对比较特殊,而文书就属于其中一种。文书之所以“特殊”,是因为每个单位此岗位只有一个,而且因为文书面临的工作繁杂,需具备强悍的业务技能和个人学习能力,从政工到军事样样精通,所以文书岗位不简单,一般人真干不了。
“文书”这一概念可以包含三种含义,一是指文字材料,二是指文字书写,三是从事文书工作的人。我们这里所说的文书是指第一种含义,具体地说,文书是指机关团体、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为了一定的目的而形成并使用的具有应用性和特定格式的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