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排污许可证持证单位:新春即将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排污许可证年度执行报告也该准备提交啦。一份2024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填报提示,请您查收。2024年排污许可证持证时间超过三个月(即首次发证时间在2024年10月1日前)的排污单位。
记者 刘弘12月14日上午,枣庄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改革 服务高质量发展” 新闻发布会。会上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周围就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的具体划分,以及如何办理许可证进行了相关解答。
工业噪声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相关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在群众各类投诉中占比最高。目前,我国的排污许可管控范围以废水、废气为主,依法兼顾固体废物和土壤,暂未涵盖噪声相关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8月4日,生态环境部公告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下简称《工业噪声技术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下简称《技术规范》)。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技术规范》,是强化工业噪声环境管理的需要。据了解,《技术规范》与既有的排污许可技术规范体系保持协调一致。
要闻2023年医保目录调整专家评审结果出炉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专家评审阶段性结果的公告。根据公告,国家医保局组织专家对2023年通过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形式审查的申报药品进行了综合评审。
按照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和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等要求,“对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实行综合许可管理。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噪声污染是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在今天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正在推动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前生态环境部已经出台了工业噪声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的技术规范,完成了排污许可平台相关的功能开发,为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做好了准备。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HJ1301-2023)(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为全面深入了解《技术规范》的主要内容、实施重点,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大气司有关负责人,对《技术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读。问:出台《技术规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排污许可技术支撑体系,指导和规范排污许可证中工业噪声相关内容的申请与核发工作,现批准《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噪声》(以下简称《技术规范》),规定新标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在技术规范层面上得到落实。那么,《技术规范》中为何引入产噪单元这一新概念?排污单位应当如何划分产噪单元?
6月5日,潮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今年新修订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据悉,该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审批工作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关键环节,增强排污许可制度的操作性和有效性,推动全面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