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从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为进一步压实地方党委政府、行业监管部门和企业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加大事后查处和警示工作力度,严厉打击矿山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有效扭转矿山事故多发频发态势,青海省应急管理厅会同工信、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能源等7部门,制定了《青海省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十五条措施》,由省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1月12日印发实施。
2022年3月31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进一步树牢“两个至上”理念,深刻吸取近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推动矿山高质量转型发展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山西省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以下简称《工作措施》),全面提升矿山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发展矿山新质生产力,持续推动山西矿山高质量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