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CCTV今日说法 丈夫夜不归宿负债累累婚内也未风雨同舟但我若离婚是否连父母赠与的房屋都难保?1Q1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父母房产拆迁,给予女儿房产一套,没有签订赠与女儿一方的协议,但房产户名登记在女方一人名下,请问离婚后,男方有权分割吗?
本报讯 (记者 陶琛 通讯员 龚安妮)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判决被告小陈向原告陈张夫妇返还房产。陈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近年来,养老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很多老人担心老了得不到照顾,故而以子女赡养自己为条件,将房产赠与子女。那么,如果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父母能否收回赠与房产?近日,福州市鼓楼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撤销房产赠与合同纠纷。
“以房养老”是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事先约定了“居住权”,但子女却要将房子卖掉,老年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
小丽与大林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共同居住的房产归独生女儿所有,待女儿成年时过户到其名下。离婚后该房屋仍登记在大林名下,不久大林擅自将其出售并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大林能够随意处分赠与孩子的房产吗?——不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当老人提出“让他们辞职,你们一家专职来照顾我”这样的要求,合理可行吗?近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法院了解到一起撤销赠与合同案件。法院认定受赠人未完全尽到约定的义务,判决撤销部分赠与。>>案情杨老太与老伴有三个儿子。2018年老伴去世后,共有房屋由杨老太单独继承。
当前,“以房养老”成了不少人养老的保障方式,老年人将名下房产转让给子女或亲属,通过房产置换赡养。但是,如果子女获赠房产后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事先约定了“居住权”,但子女却要将房子卖掉,老年人的权益又该如何保障呢?首先我们来看下面一则案例。
林老伯夫妇年逾七旬,为了让独生子小林常回家照顾自己和老伴,主动把名下房产过户给儿子。谁知办完过户手续后,小林便以工作忙为借口消失,半年不管不问。林老伯无奈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收回房产。老人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应予支持。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刘熠博 通讯员 梁雅婷 文 鹏)近日,河南省邓州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70多岁的李某、张某夫妇二人将孙子小李诉至法院,要求依法撤销与小李的房屋赠与协议,并返还赠与的房屋。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8月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司小宣/文 杨希/漫画) 父母赠送的房产,离婚时要分割吗?房子租给别人,能租30年吗?老人名下房产,如何过户到孙子名下……近期,翔安区的村(居)法律顾问们接到了不少与房产有关的法律咨询。
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权利妥善保管未成年子女的财产。那么,父母能够随意处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吗?近日,昌平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因父亲私自将赠与自己的房产进行转卖,小黄和母亲将其告上法庭。基本案情陈女士与黄先生为夫妻关系,两人育有一女儿小黄。
【法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可以撤销赠与。年逾七旬的老人将名下房产过户给了子女,但子女在获赠房屋后,并未尽到赡养义务,老人能否要求收回房产?近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陈爷爷与张奶奶是夫妻,共同育有一子一女。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其中显示: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其所有的房屋变更登记至对方名下或者双方名下,离婚诉讼中,该方请求对方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请求,结合赠与房产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离婚过错、双方经济情况等事实,判决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