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沈阳市民马先生的父亲意外去世。一年后,马先生发现父亲的股票账户中,居然还有229万余元的现金。不过,在取这笔钱时马先生遇到了难题,因为证券公司拒绝了马先生的要求。对此,涉事的证券公司回应称:无法取出,是因为这笔钱资产权属存在争议。
哥哥用妹妹名下账户炒股,其因病离世后,妹妹将股票上的200多万资金分多次取走,妹妹一家三口因此陷入一场刑案。2022年底至次年年初,时年71岁的河北石家庄市民段某秀在哥哥段某生病逝后,让儿子变更她名下的证券账户,并将账户内200多万元资金转入自己的银行卡。
8月16日晚间,证监会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章建平、方德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出借自己证券账户的行为。证监会决定对章建平、方德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是的,你没听错,最高可能会被罚50万元。旧版《证券法》,针对账户出借主要是指向企业法人,处罚标准是‘区分情形+最高罚额三十万’,而新《证券法》扩大了禁止出借证券账户的主体,个人也被纳入规制对象,因此影响面更大。
财联社1月10日讯(记者 王晨)1月10日,山西证监局公告一则罚单,个人投资者梁晗因出借证券账户给他人使用,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0,000元罚款。回顾2024年,证券市场上出借或借用证券账户从事交易的违规行为屡见不鲜。
1月10日山西证监局公告一份罚单,梁晗因出借账户给他人使用,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笔者认为,投资者应高度重视出借证券账户的法律风险。梁晗在中信证券北京三里河东路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账户,账户开立后便交由郭某萌控制使用。
实在没想到!新证券法实施后,较为常见的用父母配偶账户打新股的行为竟可能成为“违法行为”,理论上的罚款上限高达50万元!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证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或者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