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今天(22日)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月5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原标题:新版《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不得利用“生鲜灯”为农产品“美颜”误导消费□ 本报记者 万静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实施。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日前发布关于《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山东将出台办法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管理,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2022年9月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从生产环节到加工、消费环节,做好与食品安全法的衔接,实现农产品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等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本法所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仁宣10月8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关于农产品产地保护,条例草案规定,相关部门应制定农产品产地监测计划,编制农产品产地安全状况及发展趋势年度报告。
近年来,酒泉市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全面落实“五抓”措施,为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交出了满意答卷。坚持问题导向抓监测。酒泉市引导各级地方政府和乡镇,从过去的“回避问题”转变为“主动出击”,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记者 杨璐4月11日起,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代省政府起草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至2024年5月12日。与现行《条例》相比,《条例》(修订草案)增加了23条,共8章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