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2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测评、初核、审核等程序,拟确定875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3400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通过复核。未通过复核的企业,在1年期内保留资格并再次组织复核,仍未通过或未参加复核的企业,从名单中予以撤销。
根据《上海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23年4月3日发布了《关于申请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资助资金的通知》,开展资助申请受理工作。截止4月14日,共受理10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每家20万元)和75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每家10万元)的资助申请。
申报条件是:1、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期满,为国内骨干企业,对产业发展具有较强影响力;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评价指标体系》A表评分达75分以上,并且B表评分达80分以上的企业。工作程序是:1、企业提出申报。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沪知局促〔2023〕40号各有关单位: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我局于8月1日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考核和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面向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2号)要求,现面向我省企业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工作,拟于近期组织国家知识产权优
8月15日下午,由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和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联合主办的2024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培训会在松山湖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促进科、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多家协会、产业联盟和园区60多家企业代表共同参加了此次培训。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2023年上海市企事业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的通知沪知局促〔2023〕16号各区知识产权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为提升本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果、运用效益和管理水平,结合贯彻落实《上海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
各相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为深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首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高我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认定与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0年4月8日至6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