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保障相关人员具备从事证券业务所需的道德品行和专业能力,促进证券公司合规稳健经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5月10日,中证协发布《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管理规则》,该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月18日晚间,证监会表示,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定并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来源:券商中国今日,北京证监局对原新时代证券及多名人员出具了罚单。因原新时代证券在2020年7月被证监会接管前,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向监管机构报送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等问题,北京证监局对原新时代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 陈康亮)针对今年中国A股出现多起上市公司股东因离婚分割股份的有关事宜,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28日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离婚等任何方式规避减持限制。
每经记者:李娜 每经编辑:肖芮冬今日(3月31日),证监会就新修订的《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现行《条例》于2008年4月颁布实施,颁布至今已近15年,期间于2014 年进行过小幅修订。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18日消息,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任职和执业行为,强化经营机构主体责任,促进经营机构合规稳健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上交所:大股东及董监高人员因离婚、法人终止等分配股份在新规施行前完成股份过户的 适用过户时相关减持规定】财联社5月24日电,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适用于主板、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杰7月21日,证监会对《关于完善特定短线交易监管的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规规定了特定短线交易适用主体范围,明确了特定投资者持有证券计算标准,对特定短线交易买卖行为作出界定,并明确外资适用的标准。
24日,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因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未履行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这是自2019年证券法修订以来此类案件的首例。投资者以责任人一直未履行增持承诺导致其投资损失,向上市公司及两名公司高管诉求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本案将择期宣判。
21世纪经济报道见习记者崔文静 记者雷晨 北京报道市场期待已久的转板新规,正式出炉。10月8日晚间,北交所发布修订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以下简称“新版《转板指引》”)。这是自2022年3月4日首部《转板指引》发布以后的第二版转板新规。
苏可 有券商因公司治理问题被罚。12月25日,四川证监局披露对川财证券的处罚,指出公司存在董事及监事设置情况不符合规定、董事及监事的选举未采用累积投票制度、未建立董事及监事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等问题。上述违规情形在券商罚单中十分少见。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证监会12月20日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4号》,对《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解释,明确要求拟任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长、总经理的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完善经营机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
证监会4月12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推动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形成和落地实施,证监会制定并陆续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制度规则,现就涉及发行监管、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