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指引》,纳税人应当在2020 年3月1日至 6月 30 日办理 2019 年度综合所得的年度汇算。如果有下列情形,还需要注意以下三个时间点:1、如果为所在单位代办,需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与单位进行书面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则需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4〕8号 )规定,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期限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