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洛报融媒记者从洛阳市召开的城市区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协调部署会上获悉,洛阳市将在城市区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及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三年行动,优化我市交通环境。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交通安全,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规范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管理的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电动三轮车、低速电动四轮车综合整治工作通告如下:一、生产企业要按照工信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依法依规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三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