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11月19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省织密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全省所有县区均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7670元/年,乡镇、街道共设立社会救助服务“一门受理”窗口1530个,救助标准、服务效能持续提升。
据合肥晚报报道 日前,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有关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修订版。在特困人员突发疾病且供养服务机构无法治疗时,应立即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及时通知村(居)民委员会、监护人或者经常联系人。
来源:安徽日报记者7月27日从宣城市民政局获悉,该市自7月1日起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惠及全市6.3万城乡低保对象、1.4万城乡特困人员及70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记者获悉,滁州市人民政府将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精神,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7月起将全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28元。
来源:【中安在线】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8月15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在制度设计、资金管理和精准救助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来源:【安徽财经网】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合肥市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力度,《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印发,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
大皖新闻讯 据合肥民政微信号6月7日消息,近日,合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城乡低保等部分社会救助及补贴标准,此次提标将惠及全市57万余名城乡困难群众。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民政厅关于调整提高2020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等要求,各县市区综合运用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或消费支出比例法,并结合
池州自7月1日起调整部分社会救助标准详情如下↓↓↓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青阳县、开发区787元/月;九华山风景区808元/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贵池区、东至县、石台县、开发区750元/月;青阳县751元/月;九华山风景区772元/月。
记者近日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城乡低保政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今年以来,省财政统筹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83.28亿元,较上年增加1.34亿元。省财政厅制定《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推动全省低保规范实施和扩围增效,积极落实“单人保”和低保渐退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