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复指出,《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问题一直备受争议。在国家法律规定下,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此,根据法律,农村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很多农村居民却选择将闲置的宅基地转让给他人。那么,这种情况究竟算不算真正的买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