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于1988年与丈夫张某结婚,婚后生育二女一子,夫妻双方通过辛勤劳动把三个儿女抚养长大。但自2016年起,被告王某与张某相识后,在明知张某已婚的情况下仍与其长期保持不正当婚外情关系,并接受张某赠与的归属原告李某的夫妻共同财产。
公婆年迈,与儿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这份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吗?儿媳能继承老人遗产吗?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就审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儿媳已尽遗赠约定义务,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男子生前立遗嘱将名下全部财产赠与女友得知此事后父母不干了法院为平衡情与理进行了5轮调解化解纠纷7月20日,长江日报记者从江汉区法院“法言她语”家事解纷工作室获悉了案件经过。高某年约40岁,去年因病去世,生前未婚。
王先生以其子10岁王陆(化名)监护人名义,与自己签订赠与合同,将王陆名下一套房屋赠与王先生本人,后王先生去世。王陆的母亲江乙作为其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日前,该案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王先生与王陆签订的赠与协议无效。
6月13日,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件。1997年开始,宋大爷聘请傅女士当保姆,照顾自己的衣食起居。2022年4月25日,宋大爷将主要财产分给儿孙后,将剩余的19.8万元个人存款赠予傅女士,并写下赠予书。宋大爷去世后,儿子要求傅女士返还存款。
2019年12月12日,小金爷爷与小金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约定甲方自愿将位于某镇不动产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279.18平方米,成交价为20万元,乙方于当日分次付清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为转账。
夫妻一方发生婚外情,不仅会给家庭成员造成精神伤害,出轨方对“第三者”的赠与行为也会对整个家庭造成财产损害。虽说逝者已矣,但生者总是意难平。尤其是配偶生前赠与“第三者”的财产,要求拿回来,这种情况法院会支持吗?“湖南高院”2月6日微信公众号公布一则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