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房或者二手房,很多人都会被合同中的“金”搞混了。目前买房涉及的四种“金”为:定金、订金、认筹金、诚意金。根据法律界人士的解释,除了“定金”不能退还,后三者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关于这“四金”,你真的都弄清楚了吗?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2月2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海法)刚签合同房价就跌了!能不买吗?近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一名买家刚签了购房协议,就“人间蒸发”,因此引发了一场官司。2024年5月,黄女士看中了一套房,在中介的帮助下很快与房东小林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