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制度规定王府的大门设于中央,亲王府五间,郡王府三间,等级都很高。其它的府宅包括贝勒爷、爵位以及大学士、尚书等等,和普通的四合院大门都只有一间。大多数四合院的大门朝向均设于东南角,面朝南开。一些朝东、朝西或者朝北开设的大门,一般尽量位于整个宅院面向胡同一侧的右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