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讲人/王蓓蓓上海二中院商事庭审判团队负责人曾荣立上海法院2022年度个人二等功。撰写的案例分析入选最高院《裁判观点精要》《司法观点集成》。执笔的两篇上海高院报批课题均获评优秀,撰写的论文曾荣获第二届新时代调解论坛征文一等奖,并有多篇论文在《人民司法》《清华法律评论》等刊物发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八条“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的规定,申请人锦炫灿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某国签订的《机械设备租赁合同》中所涉仲裁条款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