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4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转弯让直行”,这是一条交通规则,也是很多人坚守的开车之道,在确保安全之时,也保证了自己的权益。不过,近日,在南京江宁泽丰路上,就发生了一起典型的“转弯未让直行”的交通事故,违反规则一方的司机最终被判担全责。
“车让车”让出秩序、让出平安、让出和谐,文明“陕”亮出行,安全畅行三秦。第二集:右转让左转【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扬子晚报网10月1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滕晓武)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行驶到路口时都应提前减速,确保安全后再通过。不过,一些人对此置若罔闻,结果在路口发生了事故,交警也对此进行过调查,发现事故基本都是驾驶人“抢”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