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闫艳南京报道江苏省政府日前批复下发《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区划(试行)》。这个区划将山水林田湖看成一个生命共同体,根据其状态,江苏省将太湖流域划分为4个等级,分别赋予不同的环境目标,并纳入政府考核。
长江经济带重要湖泊保护和治理的指导意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长江经济带范围内湖泊水系众多,分布有我国五大淡水湖。
现代快报讯(记者 徐红艳)太湖治理是“国之大者”。7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听取省人大环资城建委关于推进太湖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专项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现代快报记者获悉,继2023年太湖水质藻情达2007年以来最好后,2024年上半年湖体蓝藻同比下降26.
《人民日报》2024年8月12日13版 版面截图原题:太湖水质持续改善富营养化状况减轻本报南京8月11日电 (记者姚雪青)记者从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今年上半年,太湖水质为Ⅲ类,总磷浓度较2020年、2023年同期分别降低40%、10%,水质持续改善。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规定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10大类36小类禁用渔具,主要是对那些捕捞强度大、捕捞对象选择性差、对水生生物重要生活史阶段和重要水生生物种类威胁较大的渔具种类进行限制,有效加强了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
今年3月以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就《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下文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江苏治太成效如何?法律法规实施到位没有? 5月29日召开的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组相关检查报告。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太湖治理是“国之大者”。省委十四届四次全会把“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作为“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走在前”的重点任务,聚力打造世界级生态湖区。今年7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推进新一轮太湖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开展治太工作。
今年6月5日,一年一度的“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在这一天,《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5月30日,江苏省政府举行贯彻《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暨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新闻发布会。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蒋巍介绍了《条例》的有关情况和贯彻实施打算。
中新网南京5月30日电 (记者 朱晓颖)《江苏省2023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30日在南京发布。据该《公报》,2023年,太湖连续第十六年实现安全度夏,水质藻情为近十六年以来最好,上半年首次达到良好湖泊标准;近岸海域海水优良面积比例达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