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丁琼 何元芫 见习记者 蒋文娟)很多人认为,村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自己用的,自己有权利进行自由买卖,实则不然。近日,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因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南海网2月21日消息(记者 林文泉)在城市化进程日益加速的今天,越来越多人希望找寻心中“最初的向往”,过上恬静悠闲的田园生活,也正因如此,导致农村宅基地非法流转乱象丛生。近日,文昌法院审理一起宅基地买卖纠纷,明确告知大众:不允许外村人购买村宅基地建房。
我们一定要知道一个道理,就是农村的土地是属于集体共有,土地是不允许卖给外村人或者是城里人的,但如果你已经买了,也签了买卖协议了,这个协议就生效了,如果卖你地的人认为不合法,需要通过起诉来确认协议无效,在未经法院确认无效之前,协议还是有效的。
#宅基地##外村人购买本村人宅基地是否有效##头条创作挑战赛##三农#很多朋友认为,村里的房子和土地都是自己用的,那么自己也有权利进行自由买卖,其实这种认识是存在错误的,因为农村宅基地非常特殊,跟一般的市场化的商品房不同,有很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