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企业收到税局通知。进入2025年,税局已公告多家企业关于社保费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因你单位未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于2024年5月24日通过邮寄方式向你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赤坎区税务局 基金规费征缴事项告知书》湛赤税社事告〔2024〕1236610号,因无人签收退回。
以社保费客户端为例不在年度缴费工资申报期,存在新入职员工或缴费工资发生调整需要申报年度缴费工资的,可以在【年度缴费工资调整】模块,支持补报、调整本年度或历史年度缴费工资,今天我们就再来看看补申报的具体操作步骤吧!
最近,税务局发布了一则重磅通知,提醒各大用人单位:2025年的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必须在2025年1月31日之前完成申报。这不仅关乎到公司的财务责任,更是员工社保权益的大事。若未能按时申报,单位将面临滞纳金和法律责任,严重的话甚至可能影响企业的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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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用人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及福建省、厦门市关于社会保险费(含医保,下同)缴费的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调整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2025年1月1日至1月31日二、申报办法(一)企业职工缴费工资调整申报 1.
新京报讯 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规定,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社会保险费年度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告2024年第3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关于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