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麦积区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公告为保障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六)项、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二百五十二条之规定,麦积法院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或拒不申报、虚假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