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牵头起草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财联社10月13日电,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一级巡视员张启军在2024天津五大道金融论坛上表示,目前,金融监管总局正在着重推进三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着力补齐制度短板。
为了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规范监督管理行为,防范处置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地方金融业健康有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制订《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现将《贵州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
【财政部: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集中统一管理 推动尽快出台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财联社4月23日电,财政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发文称,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必须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特征和优势是国有金融机构占主体。
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这是广西第一部专门针对地方金融监管领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广西地方金融立法的空白,是广西地方金融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里程碑,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对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区域金融稳定,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根据立法工作安排,经过前期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大河财立方消息】12月27日消息,为提高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能力,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提出58条具体举措。该办法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过渡期为本办法施行之日起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