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厦门市整合优化灵活就业“一件事” 线上申报系统 依托省集成化办理平台实现了●灵活就业登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参保登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5个事项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一网查看”进一步提升了群众办事满意
自今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由原来24%调整为20%,最近前来咨询的居民络绎不绝。为了更好地服务居民,新泾镇特意推出“泾”彩政务加油站系列小课堂,详细介绍“灵活就业”线上办理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本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本市按灵活就业的形式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