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房东要卖房 租户还能继续住吗法律咨询热线:杨某租住的房子被房东卖给了高某,并且这套房子已经登记到新房主高某的名下。高某让杨某赶紧腾房,但杨某和前房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尚未到期,而且房屋租赁市场租金已经上涨,杨某如果换房租住,还要承担经济损失,所以杨某不想搬走。
花费近百万元买房,却遭遇“恶意租约”,房子19年内不能使用?然而,在2017年11月14日,也就是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后,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之前,老张又与一家电子商务公司签订了一份《厦门市房屋租赁合同》。
原房东在支付大额电梯加装费后又将房子卖出,新房东认为,在其买房时,就已将原房东出资的电梯成本考虑在内,因此要求原房东返还政府所发的补助款2.8万元。2月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该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加装电梯的纠纷案件,最终一二审法院均未支持新房东的诉讼请求。
(图源网络 侵删)案情2023年3月1日,葛某将房屋出租给孙某,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1年,月租金2000元,每半年一付;终止合同须提前3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10%的违约金。合同下方手写:“乙方在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出售”字样。
民主与法制网讯(记者陈镇国 □刘清华 通讯员田甜 林怡佳)近日,福建省福清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出租人侵犯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引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出租人披露的出售信息不完整,存在妨害超市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被判赔偿10万元。
厦门一房东750万卖了房却被告上法庭背后真相令人吃惊法院最新判了签了合同卖房,爽快收了750万元,转头却对中介说“拜拜”?近日,海沧法院审理了一起“管家代理售房”纠纷,房主通过中介成功售房后,竟以“推广不够给力”“成交和推广无关”为由拒付佣金。白纸黑字的合同,难道是摆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