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了解更多精彩房屋还未装修,内卫水龙头接口处断裂,地漏及下水道被堵塞,积水下渗至楼下,造成楼下业主财产遭受损失。损失由谁来承担?来看本期案例基本案情小玲为岳塘区某小区九楼业主,马某为其楼上业主。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漏水问题而导致邻里关系紧张的情况经常发生。家住新海镇的王大爷就因为漏水问题和楼下的邻居张女士起了争执。那么在房屋漏水事件中,责任应该如何承担?一起来了解一下!案情简介王大爷与张女士同为崇明区新海镇的居民,两人系上下楼邻居。
来源:【邯郸日报-邯郸新闻网】11月1日,市民王女士向新闻热线8181890反映,她在邯山区代召乡阳光花园8号楼一层有一套房,但装修后一直没有住。2022年底,小区物业给她打电话称她家里被楼上的水淹了,“全屋的地板、橱柜都被污水浸泡了,预估损失超过3万元。
屋顶时常漏水,拆开一看,竟然发现是楼上的空调排水管在“作怪”,家里的墙壁、家具被泡坏,该由谁来负责呢?楼下住户为此将楼上邻居告上了法院,要求对方赔偿修补缺口费,以及维修费、房屋复原费、房屋空置租金损失等费用共计38万余元。近日,本案经广东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支付修复费用2.
小区楼上漏水后导致楼下房屋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那么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才合理呢?原告白某与被告王某、李某系某商贸城D楼的住户,为上下楼邻居关系(白某家住二楼,王某家住三楼,李某家住四楼)。该小区2004年交房,案涉水管已经使用20年之久,近年来已发生多次水管破裂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