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苑】●案情:李艳(化名)是一位网络主播。2019年1月至5月,刘宏(化名)与李艳发生感情纠纷。为泄愤报复,刘宏从他人处购买了李艳及其父母的姓名、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个人信息,编辑并添加诅咒文字后,通过几十个网络账号多次发布,称“李艳的身份证号,大家拿去借网贷”。
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近日,顺义公安分局查处一起散布他人隐私案件。经查,12月11日,符某某利用其在顺义区某医院工作的便利,出于炫耀目的,将一名病患的个人病历拍照发至微信群,导致信息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3月19日,北京市公安局公开消息显示,北京31岁男子邓某某伙同他人在北京通州区通过信息网络散布陈某某个人隐私,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此外,还有张某某、丁某、许某某、端某某等4人被警方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这一消息迅速登上热搜榜。
大小新闻客户端11月5日讯(YMG全媒体记者 刘晓阳 通讯员 胡婵娟) 在自己的个人微信朋友圈,发布内容可以不受约束吗?当然不行!个人的微信朋友圈不是法外之地。近日,烟台某单位老板,因将前员工的相关信息发布在微信朋友圈里发泄不满,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生活中,夫妻之间难免会有吵架拌嘴的时候,然而山东邹城的一名男子却因此将妻子的隐私信息拿到网上散布并造谣污蔑,以此泄愤,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对该案进行了报道。扎心!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更加注重对人格权和名誉权的保护那么,如何判断对方的行为是否侵害了自身名誉权近日,驻马店市确山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因离婚导致的名誉权纠纷案为我们带来了答案……身边的事原告王某与被告熊某系夫妻关系,被告夏某系熊某的母亲。
新京报讯(记者彭冲)据西安网警消息,近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辖区居民段某为泄私愤,将自己与妻子吴某的隐私视频发至某微信群中,给吴某带来巨大精神压力,警方依法对段某进行行政处罚。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质疑处罚过轻,并对段某的行为是否涉嫌犯罪表示疑问。
个人隐私保护一直备受关注。然而,一些人为了各种目的,选择曝光他人的个人信息,这其中涉及哪些法律风险?@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岳屾山 律师表示,曝光他人个人信息可能会承担民事侵权责任,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要对被侵权人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通讯员 杨亚情侣分手,男子竟将两人的隐私视频发给他人,视频还在互联网大量扩散,导致被害人受到极大伤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6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宜昌市五峰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五峰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审理了案件,以强制侮辱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